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粤横社民非〔2023〕17 号 | ||||
项目名称: |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凯元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 ||||
审批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凯元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发起人: 关于申请成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凯元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同意成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凯元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每年5月30日前做好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网上填报,接受年度检查。在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0日内,将核准的章程(加盖单位骑缝章)、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印鉴卡(所有证件都必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帐户备案表》送我局备案。 此复。 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 2023年10月30日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凯元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52440400MJL4309726 | 370911********2034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峰 | ||||
许可生效期: | 2023-10-30 | ||||
许可截止期: | 长期 |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局 | ||||
地方编码: | 440402 |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