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ROHAENI RINI等2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发布10日后起算。具体名单如下:
1.ROHAENI RINI,女,印度尼西亚籍,普通护照号码:E8170877,居留许可号码:103212404,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9月13日;
2.HANDAYANI TRI,女,印度尼西亚籍,普通护照号码:E2967222,居留许可号码:103521661,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
特此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