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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区治理专家库成员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21 13:58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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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社区治理工作需求,切实发挥各领域、各行业专家在社区治理领域调查研究、工作交流、培训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社区治理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拟面向社会征集社区治理专家,组建合作区社区治理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研究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的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含社区工作、法律、财务、公益慈善等领域)以及澳门立法会议员、优秀基层社区工作者。

  粤港澳大湾区外其它地区优秀专家可单独通过邀请方式入库。

  二、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热心支持、积极参与合作区社区治理建设发展,熟悉相关行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突出业绩、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四)科学严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确保时间履行职责。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六)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入库: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中级(含)以上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

  3.近10年参与过至少5个不同实施地域(非同一社区)或项目领域(妇女儿童、扶老助残、助贫济困、社区服务等)的社区治理相关工作;

  4.曾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

  三、主要职责

  (一)参与合作区社区治理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制度设计等。

  (二)参与合作区社区治理专项课题调研、应用对策研究。(三)参与合作区相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估、评审、信用

  评价等工作。

  (四)为合作区社区治理相关机构、人员提供实务督导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及咨询。

  (五)参加合作区社区治理相关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六)其他需要专家库成员参与的工作。

  相关工作可参照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专家劳务费。

  四、入库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或被邀请人需如实填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区治理领域专家登记表》相关信息,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学历证明等复印件,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所在单位实施资格审查,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审核,确定初步候选人。

  (三)综合评审

  按照回避原则,由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初步候选人实施综合评审,确定专家库成员正式候选人。

  (四)社会公示

  对专家库成员候选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审核批准

  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审核批准专家库成员,并为其颁发聘书,每一期的任期为两年。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入库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申请材料可通过邮寄地址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存在不能公正履职、连续三次被通知后无故不参加相关工作、因个人不当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的成员及时调整出专家库。

  邮寄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中心1号楼西副楼社会事务局社区治理科,邮编:519031,联系人:马小龙,联系电话:18128118218,电子邮箱:83372733@qq.com。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区治理领域专家登记表.pdf

  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

  2023年 1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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