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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召开
陈勇主持并讲话 黄志豪聂新平王开洲李彬李军晓出席

来源:珠海特区报 发布日期:2024-07-19 17:1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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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7月9日,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召开,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用一天时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第二十二期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再提升,在以案明德、以案明纪、以案明法、以案明责中再警醒,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上再检视,为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市委书记、省委横琴工委书记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志豪,省委横琴工委副书记、省政府横琴办主任聂新平,市政协主席王开洲,市委副书记李彬,省委横琴工委副书记李军晓出席会议。

  陈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在学思践悟中深刻理解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方法路径,学习好掌握好党章、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应知应会的国家法律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好凝聚起推动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和动力。

  陈勇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时刻牢记信念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带头补足精神之“钙”,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始终初心如磐、忠诚如山。要时刻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清醒认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时刻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带头做到慎行慎微慎友,自觉远离“小圈子”、约束“小爱好”、警惕“小意思”,努力锻造金刚不坏之身。要时刻牢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带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自身严带动班子严、队伍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陈勇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增强“四个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在增强政治定力上作表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要在增强纪律定力上作表率,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持续强化组织纪律性,始终做到不踩红线、守住底线。要在增强道德定力上作表率,锤炼高尚品格,坚持艰苦奋斗,涵养良好家风,始终做到正心明道、怀德自重。要在增强抵腐定力上作表率,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始终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正确处理好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原则与感情、付出与收获、个人与组织等关系,坚决杜绝攀比心理、侥幸心理、补偿心理、“天花板”心理、麻痹心理,切实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参加培训班的全体学员要全身心投入学习,切实提高学的标准,浓厚学的氛围,提升学的实效,带动各级各部门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珠海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育飞认真传达学习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第二十二期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精神,围绕“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主题作警示教育辅导报告,结合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件,从“六大纪律”逐项剖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表现及危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检身正己,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带头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到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切唯实、一丝不苟、一尘不染,以严明纪律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的珠海实践。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省委横琴工委、省政府横琴办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功能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区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属高校、市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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