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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信访指南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10 17:06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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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来访指南

  来访接待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德政街24号4栋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电话:0756-8842926/8937317

  工作微信:1802306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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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二、来信指南

  1.直接邮寄

  邮寄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德政街24号4栋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19031

  收信人:横琴信访部门

  电话:0756-8842926/8937317

  信件内容:姓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所反映事项的主要事实、主要理由和主要诉求。

  2.电子邮箱

  E-Mail:hqzfjzjh@zhuhai.gov.cn

  通过电子邮箱反映信访事项的,同样应载明:姓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所反映事项的主要事实、主要理由和主要诉求。

  3.注意事项

  (1)讲述理由时最好附上相应的主要证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条款);

  (2)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处理过的,还要写明原处理机关的名称、处理时间和处理结果;

  (3)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寄信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网上信访指南

  1.网站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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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点击网址https://ts.gdwsxf.gd.gov.cn/440405/web/index;WSXFSESSION=D2EB0B8C16F45F3534D445AB7EDBCDC1

  第二步:点击“其他方式投诉”

  第三步:根据指引填写内容

  第四步:提交

  2.二维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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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扫描二维码

  第二步:点击“投诉反映”

  第三步:注册认证

  第四步:根据指引填写内容

  第五步:提交

  四、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1.信访事项的登记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单位。

  2.信访事项的受理

  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知的,可以口头进行解答;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转送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

  3.信访事项的答复

  有权处理机关、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信访事项,并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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