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标准
(一)服务对象: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受理条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期需要办理换证业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请资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到期换证申请表》(成立时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三、办理地点
(一)现场办理地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87号窗口、8937411
(二)邮寄资料地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87号窗口、8937411
四、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8937411
(二)投诉电话:2311192
五、查询和办理网址(表格下载)
(一)网址:https://zhhq.npo.gdnpo.gov.cn/home/login;
(二)办理流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审批→现场办结(或邮寄办结)。
六、办事说明
(一)办理期限:网上受理后5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应对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申请人应理解掌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政策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考评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